开闭原则

开闭原则,Open Closed Principe,简写为 OCP。英文描述为:software entities (modules, classes, functions, etc.)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,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。就是 软件实体(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应该对“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。

详细来说就是,在软件开发中,添加一个新的功能应该是,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(新增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,而非修改已有代码(修改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。

修改代码就意味着违背开闭原则吗?

没必要纠结某个代码改动是“修改”还是“扩展”,更没必要太纠结它是否违反“开闭原则”。这条原则的设计初衷:只要它没有破坏原有的代码的正常运行,没有破坏原有的单元测试,就可以说,这是一个合格的代码改动。

尽量让修改操作更集中、更少、更上层,尽量让最核心、最复杂的那部分逻辑代码满足开闭原则。

如何理解“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?

添加一个新的功能,应该是通过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(新增模块、类、方法、属性等),而非修改已有代码(修改模块、类、方法、属性等)的方式来完成。关于定义,我们有两点要注意。第一点是,开闭原则并不是说完全杜绝修改,而是以最小的修改代码的代价来完成新功能的开发。第二点是,同样的代码改动,在粗代码粒度下,可能被认定为“修改”;在细代码粒度下,可能又被认定为“扩展”。

如何做到“对扩展开放、修改关闭”?

要时刻具备扩展意识、抽象意识、封装意识。在写代码的时候,要多花点时间思考一下,这段代码未来可能有哪些需求变更,如何设计代码结构,事先留好扩展点,以便在未来需求变更的时候,在不改动代码整体结构、做到最小代码改动的情况下,将新的代码灵活地插入到扩展点上。